统计局
行政复议答复书
统执复答字[2002]第 号
答辩人:
统计局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因被答辩人不服我机关(20 )统罚字 号处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现答复如下:
违法事实:
查处经过:
处罚依据等。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机关对其处罚程序合法,适应法律适当。为严肃统计法制,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请
人民政府依法维护我局行政处罚决定。
附: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依据和证据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