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上岗证》为什么要年检?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岗证〉年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统计在我市的作用,从1998年起开展《统计上岗证》年检与年检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2、年检的对象是哪些人员?
答:凡持有《统计上岗证》的统计人员,都必须在规定年限内按规定程序参加年检。
3、今年哪些人应该参加年检?
答:凡持有《统计上岗证》的统计人员,持证满四年,应参加第一次年检,以后每年检一次。在规定年限内未参加年检者,其《统计上岗证》自行失效。凡取得《统计上岗证》的统计人员,都应在每年参加年检及继续教育。
4、继续教育培训是怎样分类的?
答:凡是从事统计工作的在岗人员及取得上岗证的人员都必须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5、继续教育培训的课程是怎样安排的?
答:市直单位的统计人员到市统计局教学站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市统计局教学站组织;县区县区统计人员到当地统计局报名,继续教育培训由各县区统计局组织。
6、哪些人员的《统计上岗证》不予年检?
答:凡在统计工作中严重违反《统计法》,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行为,受到行政记过(含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得参加年检;未完成规定的年检再培训学习内容或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年检。